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殷翡见端着一口没吃的饭便走了出来,她的口袋里藏着那颗扣子。
田义大晚上睡不着觉,他怀里揣着邓品浓的珠宝首饰,他做梦也没有想到当个匪徒竟会如此容易。
他听见殷翡见的走路声,立刻打开了门,招呼她进去,随后将一枚粉钻戒指套在她的手上,喜滋滋的端详了一番。
殷翡见从小就在杂剧戏班里长大,她的手上是老茧,身上是旧痕,十二岁时候,因为当众表演的时候演砸了,老班主还用棍子打断了她两根肋骨。
因此,她的手不太好看,干瘦且带着疤痕。
豆大的烛光下,她望着这一枚戒指,心中徒然生出一股羡慕,这样熠熠生辉的戒指,戴在那个小丫头的手上,必然华贵而美丽。
“你把这个给我了?”
“戒指交给你保管,我觉得它不值钱,但是怪好看的,你出去勾那群蠢男人,身上没几件首饰不像话。”
田义只认识珍珠翡翠红宝石,至于这一枚粉色石头的戒指,他认为应当是不值钱的玩意,大抵是戴着好看的。
殷翡见听了这话,垂下了眼帘,她不动声色的问:“你说的那个人牙子什么时候来?”
“快了,明天天一亮,我就找他去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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