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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必须承认,当年,确实是我指使表弟君辞,用卑劣的手段,将你占为己有。
或许,在这件事变成事实前,我还曾犹豫过。
但是,那一晚,你躺在我怀里,缠着我不放的时候,我便再也不后悔,且是永生不悔。
我不能想象,除我之外,再有人见识你那般模样。
对,我是恶魔。我承认。
我从不认为自己是个好人,我也从来不喜欢我自己。所以,筱筱,我喜欢你。你是和我截然不同的人,是我永远也成为不了的人,是我的桃花源和净土。
时至今日,我还是要说一句,筱筱,吾慕你已久。
有多久?
从我十七岁、你十二岁始,至今,已逾13年。在我卑鄙的将你占有之前,我像个偷窥狂一样,默默看着你,长达八年。
你或许早已不记得,我曾被人质疑盗窃,是仅12岁的你站出来为我说话。在此之前,从未有人这样维护我。筱筱,你是第一个。
从那一刻起,你于我而言,注定是不同的。自那之后,我所有的空余时间,都用在了你身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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