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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百九十二章偶遇 (7 / 11)_

        打开纸条,上面写了一句话:明晚七点东方饭店一聚。

        纸条后面,写了一个很小的“李”字。显然,这是出自李公树之手。

        胡孝民划起一根火柴,将纸条烧掉,扔到烟灰缸里后,拿出烟,又点了根火柴,点上烟后,用快燃尽的火柴,把烧成灰烬的纸条捣烂。

        在九风茶楼坐了一个小时左右,胡孝民开着车子离开。他先去了延年坊7号,换了全套黑色的衣服和鞋子,还带上了假发。

        手枪除了严青山给他的那把外,他还带了一把备用的手枪。将两把枪手拆开,仔细地擦拭之后,才从后门离开。

        他没再开车,步行到赫德路,先人力车再出租汽车再步行,辗转三次后,才到了今晚的目的地:大沽路29号。

        这是陈余清在上海的住处,他平常住在南京,这里只是临时落脚之处。就算在上海,也只是晚上来过夜,除了他和一个保镖外,没有请佣人。

        陈余清每次来上海,都要在歌舞厅或赌场玩到半夜才回来。他以前是同盟军的总司令,其实就是打着旗帜的土匪,晚上睡在外面没有安全感,不管多晚,都要回来睡的。

        这个地方,之前胡孝民侦查过,对周围的地形有所了解。房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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