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读完高中之后,格莱蒂斯选择了来到哥谭读大学。
在布鲁德海文人眼里,哥谭总是带着一层神秘的色彩。比如说它天气——一年不变的阴云密布,又或者是它混乱的治安,又或是哥谭混蛋首富,花|花|公|子布鲁斯韦恩,哥谭的一切,不论好的坏的,都能让布鲁德海文人津津乐道好久。
“哥谭总是有好有坏,”他们说,“可不管怎样,比起布鲁德海文棒呆啦!”
和大多数布鲁德海文人一样,在格莱蒂斯眼里,哥谭是神秘的,危险的,诱惑的。它是格莱蒂斯眼里,完美的弱肉强食的梦想乡。这也是为什么,格莱蒂斯会选择来哥谭大学读书原因。
但可惜的是,在他来到哥谭之后,他一直没有找到合适的时机,来真正实行他的计划,所以一直被迫搁置着。
但是现在,这个机会格莱蒂斯等到了。
说来也巧,尽管小时候,他是那么的厌恶那个男人口中绕口的俄罗斯语,鲁莽的俄罗斯气概;来到哥谭之后的他,还是凭借自己一口还算流利的俄语和俄罗斯裔的身份,找到了进入哥谭俄罗斯裔帮派,迪米特洛夫家族的机会。
他们要求他做一次运货人,立刻处理一批货物在进行交接。这是他们给出的机会,也是一次试探。
试探格莱蒂斯真正是否做好了,加入家族的准备。
格莱蒂斯很兴奋,他知道自己要干什么,以及,自己到底在干什么。事实上,他也是这批货物,这批新药的“受益者”,现在格莱蒂斯的日常生活里,可少不了他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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