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诸如此类新闻,也经常会被媒T广泛报道,为受伤乃至牺牲的英雄发声呐喊的同时,亦是拷问公众的道德良心。
见义勇为遭遇的尴尬,不是什么新鲜事儿,早已引发社会关注,引起法律界人士探讨。
见义勇为定X难,个案补偿标准不一致,见义勇为者的流血又流泪,获救者的冷漠与英雄减少的关系等等,都曾经是公众关注、舆论热议的话题。
呼吁建立国家补偿和鼓励制度的声音一直存在,各级政府也在积极努力制定相关制度,可是争论非常大。
一些地方实行见义勇为者高考加分制度,政策出台之后,立刻引发巨大争议。
有人支持,认为见义勇为需要鼓励和褒奖。
“见义勇为者高考加分制度”类似于“教育从娃娃抓起”,有助于改善社会风气,等到下一代成长起来,社会风气很可能焕然一新。
有人反对,认为见义勇为是传统美德,应该褒扬和奖励,但不宜采取“高考加分”的方式。
反对的理由也很充足。
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第二条明确规定,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是未成年人。现实中,参加高考的学生,大多数未满十八周岁,未成年人普遍缺乏对风险的充分预见能力,容易受到伤害。
另外,一些家长有可能会为争取“见义勇为”称号四处奔走,为高考腐·败留下空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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