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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四章 一百五十万到手 (3 / 7)_

        陆睿恒法律专业出身,大学毕业后留学日本攻读法学研究生,毕业后回国当律师,主要代理华夏企业与日本企业贸易合同方面的法律工作。

        在麦小余看来差不多的合同条款,陆睿恒抠出了诸多问题。针对这些问题引经据典,华夏、日本两国法律张嘴就来,驳的中村哑口无言,不得不联系国内求援。

        合同这东西,从没完全公平一说。庞然大物对个人,霸王条款更是司空见惯。店大压客,客大压店,古今如此。

        如果按照陆睿恒的要求,集英会社得专门从日本派公司法务飞来,没个三五天别想敲定。

        麦小余的时间多宝贵啊,有那时间可以再做个局了!

        于是,他和陆睿恒G0u通后,确定合同整T没有隐藏陷阱,细节方面求助扬林非。都是出版社老鸟,合同里的道道是相通的。

        果然,陆睿恒认为有问题的条款细节,扬林非听起来再正常不过,飞扬出版社的合同里,相关条款也是如此。除了一条《火影忍者》连载期间,作者麦子不得公开身份。

        这怎么行,我还想凭借麦子的华夏人身份,宣传《花样男子》呢!

        对此扬林非极力反对,但是麦小余欣然同意。

        他是骗子,专业的骗子,主张低调吃R。

        该他赚的钱一分少不了,还要什么自行车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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